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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曝光471名酒醉驾者名单,赶紧看

5月14日-16日期间

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

看典型违法查处现场

希望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1

5月16日晚23时许,桂林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绕城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警情指令:有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从高新收费站闯入高速。接到警情后,绕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发路段进行应急处置。

在S线绕城高速公路七星收费站往高新收费站方向大概15公里处,巡逻民警发现一辆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左摆右晃逆行的电动车,十分危险。民警将驾驶员申某拦下带至应急车道,在询问时发现他口中的酒气味很重,为安全起见,民警将其带上警车带至大队进行处理。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mg/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申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其驾驶非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其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25月14日晚,永福交警在县城凤山背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一辆轻便摩托车(蓝牌电动车)被执勤民警拦下,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人员立即对驾驶人唐某做进一步调查,发现唐某此次酒后驾驶属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而且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唐某交待,年5月,自己喝酒开车,被交警处罚过,今晚在朋友家吃饭,喝了杯米酒,打算到超市买点东西,以为开电动车没事,被查了才知道,挂蓝牌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不仅需要驾驶证,喝了酒驾驶还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唐某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整治现场●

在城市道路,紧盯交通高峰,有针对性地加大警力投放,并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常态化整治高压态势,针对餐饮场所、旅游景点等重要区城和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结合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治理工作,组织不间断的整治行动,严查酒醉毒驾和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禁、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在高速公路,启动警、路、企、施救“一路四方”联勒联动机制,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根据假期高速公路交通状况和天气状况,精准推送通行提示和安全提示;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严格查处疲劳驾驶、客运车辆违反夜问通行规定、超员、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在国省道、农村地区,落实“白天常态化见警、夜间常态化联勤”勤务机制,紧盯拖拉机、低速裁货汽车,中型自卸货车等重点车辆无证驾驶、假套牌、逾期未年检、报废、准驾车型不符等重点违法行为严查严打;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的劝导和纠正,防止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接下来,蜀黍将实名曝光

5月8日至5月16日

我市被查处的名酒醉驾人员名单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实名曝光名酒(醉)驾者名单(5月8日-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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