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市场,正是现下最火爆、增长最强劲的市场之一。
然而,热火朝天下,汹涌的暗潮也在不断滋生、发酵。几周之前,懂酒谛报道的《茅台的阴阳合同》,揭露了隐藏在老酒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偷税漏税问题,在酒行业和税务部门掀起了轩然大波。
站在行业协会的角度上来看,白酒老酒偷税漏税的问题怎样遏制?有什么建议?按照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的安排,我们见到了协会内专门负责老酒业务的副秘书长刘振国,听他讲述老酒和老酒背后的税收故事。
懂酒谛:我们之前写了一篇茅台经销商偷税漏税的稿子,从中国酒业协会的角度,您能介绍一下当前老酒行业的现状吗?
刘振国:老酒行业是源于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由民间自发形成起来的行业,现在还在成长中。老酒是二次回收再流入市场的酒,和厂家出厂的年份酒不同。年份酒在出厂时,已经交完全部税费,所以涉及到税费问题的老酒,一般是指二次回收再流通的那一类。
这些年份久远的白酒,经小商小贩们回收以后,再次流入市场。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发现白酒的品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价值也得到了提升和认同。特别是茅台酒,“品质之上,唯有老酒;茅台之上,唯有老酒”,这体现出了老酒的投资价值,也是老酒行业逐渐发展壮大的原因之一。
同时,老酒收藏也是老酒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不同年代、不同时期生产的产品,都包含了当时的一些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以及当时的相关事件,比如三大革命、环保概念等;从文化价值来看,也体现了当时的生产环境、生产技术等。这些在瓶标瓶身上都留下了一些历史记忆。在流通领域,可能还有一些消费者的经历和故事,比如是父辈购买的酒,或者哪一次旅行的记忆等,这都是老酒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
和其他收藏品不同,老酒一旦饮用,就不可再生,所以老酒的数量是在逐渐减少的,相对稀缺,加上以茅台为主的白酒价格不断增长,老酒的行情也稳步走高。
老酒市场虽然快速发展,但仍处于野蛮生长的初级阶段,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这也是老酒行业的一个痛点。当前,老酒行业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从纳税角度来说,针对老酒的政策是缺失的。可以说,老酒作为饮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食品。除了老酒以外,其他的食品基本不能够进入市场上二次售卖,更别提放置10年以上的食品。因此,我国的税收中,没有老酒能够适应的税项。
我们也和经销商交流过,不少人想去交税,但不知道应该交什么税,有些环节在税项上确定不了。
比如,如果将老酒作为一个新产品纳税,这个产品大多是没有进项的,如果按照全额纳税,就存在一个重复增值税纳税的问题,违背增值税计税原则。因为酒在出厂的时候,已经交过一次税,无论是增值税、消费税等,都需要纳税之后才能出厂;因此,在第2次进行流通的时候,根据什么依据交税,成了一个难题,如果简单的重复纳税,存在税负过重的问题,也不符合公平税负的原则。
当前,老酒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十分担心税收问题,他们希望有一些明确的规定,能够按章纳税、合法经营,因为这么大的流水,也会存在一定的隐患。我们也倡导老酒行业守法经营,规范老酒交易,引导行业正向发展。
懂酒谛:我们了解到,部分经销商会将新酒的发票挪用到老酒中,您了解这种情况吗?一般经销商如果主动纳税,会有什么途径和方法?
刘振国:挪用新酒发票的操作肯定会被税务局检测到的,因为白酒的发票要一一对应品名,比如茅台,有上千个品种,光写茅台肯定不行,一定要写明“53度飞天茅台”,如果品名和酒对应不上,就很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
但老酒本身没有进项发票,怎样纳税的问题缺少一定规范。我们也了解了一些相关情况,包括经销商询问了税务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因此,一些比较规范的企业,将老酒当做二手商品或者收藏品,以拍卖、寄卖的形式出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编者注:当前此条款已失效,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过,这种税票是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的,在开票环节也不够方便,不够灵活。同时,老酒算二手商品还是收藏品,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什么地方、以什么形式征收税款,也没有明确。工商、税务部门在监管时候也有着不确定性。
还有一种做法就是,经营者以个人名义作为注册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再将它卖给商品经营者的手中,这样公司就能够取得老酒商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个体工商户销售额每年不超过万,可以以3%的所得税税率纳税,第2次销售的时候,可以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是这样操作下来,就是16个点,还是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所以税负相对比较高。
也有一些企业为了合理交易,也有经销商去西藏、新疆等有税收优惠的地方注册公司,比如按照规定缴纳6%或13%的税之后,当地会有税收的返点,退回6、7%,这样经销商也愿意交税。
总体来说,由于老酒没有被列入国家税收应税相关条目中,也没有明确规定老酒属于收藏品还是二手商品/旧货,所以老酒行业开票难,纳税难。
懂酒谛:我们了解到,一些涉及到老酒偷税漏税的企业,是酒业协会名酒收藏委员会会员及理事。酒业协会名酒收藏委员在认定时有什么标准?是否会将依法纳税作为门槛之一?在什么情况下,会废除会员及理事身份?目前是否有废除身份的案例?
刘振国:名酒收藏委员会是协会的一个分支机构,按照协会的规章制度来吸收会员。诚信经营是入会的门槛之一。
名酒收藏委员会作为协会的的一个分支机构,必须按照协会的规章制度来吸收会员,包括会员管理等协会章程,都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有明确规定。在做好会员管理方面,我们做了一个诚信评价体系。年开始,酒业协会提出了“中国白酒3C计划”,要求酒业企业“品质诚实”、“服务诚心”、“产业诚信”,如果不诚信、有违法行为,会自动去剔除会员资格。
在老酒交易中,茅台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老酒交易中,有不少是茅台的经销商,甚至是比较大的经销商。因为老酒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也是行业的一个痛点。
酒业协会有这方面的要求,严格要求必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但是酒业协会并不是监管部门,不能去查证企业是否纳税,只能通过税务部门、工商监管部门等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开信息来了解情况。
如果有违法、不诚信等问题存在,被公开信息披露出来,我们也会根据情况调整会员名单。名单是随时变化的,有退出会员的案例,也有新加入的会员。
懂酒谛:老酒的鉴定是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在鉴定时,除了酒的真假,是否还会查验老酒的收购凭证等其他项目?鉴定老酒有什么流程?
刘振国:协会对于老酒的鉴定有一套完善的规范。由于老酒价值比较高,消费者最担心的就是真假问题,所以我们会组织专家对于老酒的真假作出鉴定。
老酒鉴定只针对老酒本身包括品质做真假鉴定,不追溯从哪里收购的和酒的源头。所有的老酒鉴定都是厂商或经销商委托协会做鉴定,协会自己不收集老酒。
一般情况下,老酒鉴定要先由会员提出申请,酒业协会进行登记并组织鉴定。首先要拍照编号,进行外观鉴定。然后协会组织陈年白酒鉴定委员会专家组进行鉴定。陈年白酒鉴定委员会专家由四部分组成:中国酒业协会聘任的中国酿酒大师、首席白酒品酒师;科研院所检测机构技术专家;陈年白酒外观鉴定专家及名酒收藏专家组成。陈年白酒鉴定委员会专家应经过中国陈年白酒鉴定师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首席品酒师人数不少于3人。同时,还会有一部分名酒企业打假办、品保部,以及一部分行业里面有实践经验的外观鉴定专家参与其中。
中国酒业协会名酒收藏委员会组织陈年白酒鉴定专家组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包括核实申报材料、外观鉴定,并按比例抽样进行开瓶感官品评。老酒的鉴定“鉴真不鉴假”,假酒开瓶之后当场销毁,有异议、不能确定、未开瓶的就退回去,鉴定是真的,我们会进行重新包装,贴封条,火漆封印,打钢印,盖章等等十余项流程,鉴定完以后,用隐形笔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