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诸暨市场监管局陶朱所根据群众举报,在陶朱街道三都农贸市场,有多个鲜肉销售摊位在销售没有检验章的猪肉。陶朱所联合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部门、工业新城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查获2起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案件。
当天早上6点,联合执法人员在三都农贸市场内发现,章某某和朱某某两家均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摊位上的猪肉未加盖检验检疫印章,经营者也不能提供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看到执法人员来检查,章某某和朱某某还狡辩称,所卖猪肉是定点屠宰场屠宰,票据已被市场管理人员收走。执法人员随即现场电话核实,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也进行了技术检查。
最后,在证据面前,当事人只得承认所售猪肉确非定点屠宰场屠宰,也未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当场按照程序扣押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共计.32公斤,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目前,这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买猪肉时除了要注意经营主体是否合法,以及观察猪肉颜色等外在表现判断肉质好坏,还要注意猪肉产品是否有合格标志。市场上合格的猪肉都会印有两个印章,分别为长条形滚筒章和圆形检验章。其中,长条形滚筒章为猪肉检疫合格后加盖,圆形检验章是屠宰企业对猪肉品质检验合格后加盖。如果在实际购买中发现没有盖章的猪肉,那么一定要向猪肉经营户要求查看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和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既无章也无证的猪肉,可能是未经检疫猪肉甚至是病死猪。
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日前,诸暨城中派出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现场查获假茅台酒31瓶、假五粮液51瓶。
店主李某交代,自己是从年10月开始经营小卖部的。无意中得知,自己的一名河南老乡余某有茅台和五粮液的货源,且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李某觉得从中有利可图,便一直进货售卖。
在知假售假的情况下,李某也接到顾客反映,称其售卖的五粮液特别辣,与正品口感不太一样。但由于私人鉴定费要三四千,考虑到一般顾客不会拿着一两瓶酒去鉴定,李某便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售卖,不想还是东窗事发,难逃法网。
被查获时,李某先后共进货五粮液96瓶,茅台42瓶,销售额6万余元。
李某被抓捕归案后,民警顺藤摸瓜,确认了上线人员余某的身份信息,成功规劝他投案自首。目前,二人已被移送起诉。
来源:西施眼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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