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半岛记者孙桂东
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市南区燕儿岛路23号远洋公馆地下车库搬运拆除的阳光房建筑材料时,发现王某存放于地下车库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等,后预谋盗窃。
年4月至7月,被告人李某某趁王某家地下车库无人在场之机,先后4次盗窃贵州飞天茅台酒(53度ml)12箱(价值人民币元)和天朝上品白酒1箱。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销赃4箱贵州飞天茅台酒,赃款挥霍。
被告人李某某后被查获,8箱贵州飞天茅台酒和天朝上品白酒1箱被缴获。现被告人李某某已赔偿全部损失并获谅解。经鉴定:涉案贵州飞天茅台酒(53度ml)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被告人李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市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